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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双牌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现状与对策浅析

作者:李健 编辑:李庆石 2017-02-28 18: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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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物质文化日益丰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国在基本解决温饱即食品“量”的安全后,食品“质”的安全越来越引起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在此,笔者根据自己多年来从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全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共计42家,其中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的企业14家,制售分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8家。从食品类别分,豆制品8家,大米3家,茶叶1家,纯净水5家,挂面3家,蜂蜜1家,米粉4家,糕点7家,肉制品7家,食品添加剂1家,风味鱼制品2家。我县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虽然有14家,但生产规模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属家庭式小作坊。

  二、全县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一是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相对不足,食品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二是食品安全知识相对匮乏,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在选购食品时,大多数消费者看重食品价格、色泽、数量、表面及标识,对色素、防腐剂、激素等添加剂是否超标使用,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这些内在原因往往不重视,甚至不知道怎样识别。

  2、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低下。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人员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生产加工人员只有初中文化水平,有的甚至只有小学文化,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缺乏,不能有效执行原材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规定,导致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3、规模小,设备简陋。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80%是3人左右的家庭小作坊,有的小作坊生产场所是租借地,设备极为简陋,在生产上或经营条件上达不到市场准入标准要求。部分小作坊敞开式生产,无防蚊蝇、防鼠等必要措施。

  4、检验检测能力和手段不足。大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管理薄弱,无质量管理制度,无控制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管理环节薄弱,产品质量控制基本靠经验,产品质量水平低下;同时,无产品检验设备、检验人员,不具备产品自检能力,不能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5、食品质量指标容易出现的不合格项目及原因。

  ①菌落总数超标,主要存在于饮用桶装水、卤菜中。究其原因:饮用桶装水的桶盖密封不严,水桶浸泡时间短、清洗次数少、消毒不到位,臭氧发生机开启消毒的时间短,长时间不更换离子交换膜等。卤菜主要是放置时间过长。

  ②余氯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存在于桶装饮用水中。究其原因:在桶的清洗过程中,巴氏消毒液中含有氯,清洗时没有冲洗干净。

  ③水分超标准,主要存在于茶叶制品、米粉中。究其原因: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茶叶烘干、米粉晾晒程度未达到要求。

  ④过氧化值超标,主要存在于油豆腐、油条中。究其原因:煎炸油豆腐、油条的油反复使用,出现酸败。

  ⑤苯甲酸超标,主要存在于剁椒鱼中。究其原因:使用的配料剁辣椒中添加了苯甲酸。

  ⑥脱氢乙酸超标,主要存在于糕点中。究其原因: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脱氢乙酸添加量超标。

  三、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1、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较薄弱

  一是我们的监管体制是垂直化分布,甚至是“倒三角形”分布,越往基层,人、财、物配置越少。2005年,国家发改委提出建立省、市、县三级食品监管机构,省、市均增加了人员编制,唯独县级质监部门没有增加,只能从现有人员编制调剂使用。到县一级,专业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管力量只有2-3个人,乡镇一级,无专业监管机构。如此单薄的监管力量,很难从源头入手,实现常态化监管。二是监管体制不完善,在日常监管中,“九龙治水”、责任边界不清。对显而易见的监管死角或盲区,责任分工不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通常都是通过扩大处理面来实现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指向不集中,从而减弱了责任追究制的效果。三是我们的自律机制不健全,已有的自律机制也常常形同虚设。四是本应常态化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现了应急化倾向,“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从源头抓起,主动清除事故因素,不能聚集成势。

  2、全县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缺乏、检测能力不足

  由于经费及历史原因,县质监部门没有设置食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人员只能凭肉眼、凭经验对市场上所售食品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索证索照等进行简单的检查、识别,对食品的内在质量无法检测。在全县,抽检样品需要送省市级及其他县级食品检验机构检测,检测周期长、效率低、成本高,不能及时对涉嫌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进行有效监测和及时发现,致使一些食品质量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处理。

  四、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对策

  食品安全问题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凸显出来的一大社会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综合的社会工程,只有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科学监管,全民积极参与,才能确保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

  1、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全县食品安全措施

  政府应一如既往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层层分解落实,不断强化政府市场监管的主体职责,保证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措施,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机制化、常态化。

  2、完善网络,健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在有条件的乡镇或分片划区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监管责任;在基层聘请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有针对性地定期举办培训班,因地制宜,扩大监管面,对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进行全方位监督;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资料的收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形成一个长延伸、广覆盖的监管网络,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的难题。建立和完善全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确保信息通畅,充分发挥12365、12315执法电话的作用;制定举报、投诉奖惩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使之成为市场监管的一分子。积极主动地营造人人重视食品质量安全、个个监督食品加工环节的良好氛围,使造假售假者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假冒伪劣食品失去市场。

  3、加大投入,整合食品安全监测机构

  设立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将卫生、质监、工商、农业、商务等部门的检测资源予以整合,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科技含量,提高监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检验结果,指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安全消费。

  4、强化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3.15”、“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期间,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到乡村、社区中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力求做到进乡镇、进村社、进学校、进商店讲解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增强群众尤其是老百姓的维权意识;探索在村社建立申诉、投诉维权联络站,最大限度降低老百姓维权成本,确保老百姓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能主动投诉、并做到有诉必应。

  5、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目前,县级食品监管职能尚未划转,机构还未整合,质监、工商、卫生、药监、商务等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全面清理整顿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关。质监部门要加强全县食品生产环节整治,认真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现场巡查力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对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把生产条件差、卫生状况差、产品质量差的小作坊纳入“黑名单”,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定期向社会公布。对要取缔的小作坊,职能部门要主动及时地向政府汇报,由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强制取缔。

  6、加强引导,帮扶食品小作坊改造升级

  根据我县目前的实际,允许小作坊存在,但小作坊必须严格标准,提高准入门槛。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达到以下条件:必须具备与之相配套的加工场所、设施、设备,必须卫生达标,且远离污染源;必须建立原材料购进、销售等台帐,确保能够进行质量溯源。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小作坊积极帮扶,使其获得市场准入资格,按标准生产,逐步规范。

  (二)建议

  1、按加工类型对小作坊进行整合、兼并,组建或引进大的食品加工企业,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通过市场经济竞争法则,使之做大做强。

  2、加大对小作坊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小作坊加工的产品每年必须监督抽检2次以上,对抽检不合格的小作坊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要进行持续抽检,直到合格。监督抽检的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3、推行媒体监督机制。在媒体上,对条件好、质量稳定的小作坊进行表扬,条件差、质量不稳定的小作坊进行曝光。

  4、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小作坊的治理是个综合工程,不是某一两个部门所能做到的,需要各个部门协同管理。如米粉、面条晾晒在马路、街道边,由市容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加工所产生的油烟、噪声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等。

  5、强基础,练内功。各职能部门通过培训班、座谈会、授课、观看影像等形式,组织小作坊业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以此来提高小作坊业主法制意识、质量意识、管理意识、经营意识,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品质量。(作者系双牌县质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作者:李健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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