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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莲:双牌县优化“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编辑:李庆石 2018-06-28 17:15:2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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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双牌县“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及运行工作自2017年5月正式启动以来,基本上完成了省、市“互联网+监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工作目标及要求,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职责不明、数据录入准确性欠缺、投诉处理不到位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管理,我建议2018年双牌县财政局应从六个方面发力,提高平台运行的有效性:
 
  一、整合资源,安排专人负责互联网+监督平台的日常管理
 
  双牌县“互联网+监督”平台现阶段运行模式是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运行的,日常工作现阶段主要由县纪委、县财政局、县电子政务办人员临时协调此项工作,在2017年10月市“互联网+监督”领导小组安排检查中发现,县平台运行主要存在人员临时性经办,职责不明确、缺乏对此项业务工作进行总的业务指导人员的问题,导致我县在数据采集过程中,虽然收集了单位数据,但无法核对单位数据的准确性,无法查出问题的具体成因,因此,我们建议成立专门机构,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平台运行管理的人员力量、技术支撑和经费保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安排固定人员负责,明确责任领导分管,确保平台运行平衡及时有序。
 
  二、明确职能,确保财政部门与政务服务部门各司其责。
 
  根据省市“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厘清工作程序,确保平台后续工作常态化、有序化。
 
  一是明确政务服务部门运维管理职能,政务服务部门为“互联网+监督”平台运维管理部门,负责平台的规划建设、账号权限分配和CA证书管理、软硬件运行维护与业务部门数据对接、技术培训指导、投诉受理、系统安全和绩效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鉴于平台现阶段功能不完善,回复不便的情况,电子政务部门要积极与平台项目组对接,对平台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首次投诉举报,由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按其投诉举报的内容指定相关的民生资金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回复,并报同级纪委。投诉举报人对首次答复不满意并在平台二次投诉举报的,由县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移交县纪委调查核实、处理答复。
 
  二是明确财政部门信息采集与监管职能。财政部门是平台民生资金和村级财务数据信息采集的主责部门,负责审核民生资金项目公开目录及信息采集要素清单,督促资金主管部门按要求录入资金数据信息,并对部门录入平台的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监管。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村级财务公开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
 
  三、部门联动,厘清“互联网+监督”工作程序
 
  一是财政部门及时更新信息。平台民生资金项目数据实行动态实时更新,只要相关资金数据信息发生变动,财政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并与单位核对无误之后每月月未将相关录入数据填报“互联网+监督”录入审核表,审核表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背书送县“互联网+监督”办公室并同时报送电子档。
 
  二是乡镇财政所要严格审核凭证。各乡镇财政所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规定开支项目、资料凭证不齐全、票据不规范等不能报的账,坚决不报。每月月初将上月的村级财务及其所有票据通过村级财务管理软件打捆导出、集中导入的方式录入“互联网+监督”平台系统,限定每月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到村级财务公开的首次投诉举报,由电子政务办批至所在乡镇政府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核实、答复。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背书书面回复至县“互联网+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平台予以发布。
 
  三是农业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农业部门(农经部门)负责平台村级账务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对村级收入和支出及其票据凭证公开不到位、不正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对平台公示的村级财务账目、票据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规范、有错误的要及时指出纠正,并依规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县纪委。农业部门(农经部门)重点对每一笔收入、支出及其票据的合规性、规范性、准确性等进行检查。
 
  四是扶贫部门实时信息共享。扶贫部门是平台“精准扶贫”栏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平台“精准扶贫”栏目各项内容的日常维护、数据更新、信息审核等工作。对“精准扶贫”栏目的各项信息实行动态实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出现变动的,县扶贫办要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
 
  五是纪检监督部门监督与问责。纪检监察机关是平台运行的监督单位,负责平台运行管理的监督和问责工作,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互联网+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数据采集和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准确及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追责。对首次投诉答复不满意并在平台二次投诉举报的,由县纪委调查核实、处理答复,并报上级纪委。
 
  六是民生部民生资金具体公开。各民生资金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的民生资金数据信息采集录入、政策信息发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调查处理等工作。对涉及到本部门主管的民生资金被投诉举报的,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核实、答复,经调查核实后,由民生资金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背书书面回复至县“互联网+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平台予以发布。(作者系双牌县财政局胡玉莲)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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